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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芜湖中考体育考试及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2-3-8 11:56:04 【字体:小 大】

芜湖中考]2012芜湖中考体育考试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 03-08
[芜湖中考]2012年芜湖市中考体育统一考试评分表 03-08
[芜湖中考]2012年芜湖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评分表 03-08
[芜湖中考]芜湖市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03-08
[芜湖中考]芜湖市2012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实施细则 03-08
[芜湖中考]关于2012年安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上报工作的几点要求

芜湖市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举措之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旨在培养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掌握基本的体育锻炼技能与方法,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 工作原则和要求
1、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基本锻炼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以“健康第一”为指导的素质教育工作的有力推进。
2、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与健康新课改及其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一小时的日常体育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体育运动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3、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体现安全第一、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将作为学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纬度的实证材料。
5、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还将作为市区2012年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的成绩与凭据。
6、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市区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由县教育局负责拟定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市区成立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同时设立考务组、仲裁组、宣传组、纪检组、社会监督组、医务组、后勤组、保卫组等工作组,各组工作人员由领导组确定。
四、考试办法和考务工作
(一) 考试办法
1、考试对象:市区考试对象为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具有市区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和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以及在市区初三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三县考试对象(含春招学生)比照市区执行。
    2、时间和地点:市区考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芜湖市一中(老校区)田径运动场。
3、成绩评定方法:
(1)分值和结构:根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由“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和“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两个部分组成。日常锻炼分值为10分,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分值为30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计入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的总分。
(2)日常体育锻炼:由学校依据学生三年来(初一、初二、初三学年)参加体育课堂教学、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定,总分10分。具体分值为体育课堂教学占4分,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占3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占3分。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试行)》(见附件1)执行。因残疾和伤病原因符合体育课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给予记10分。学生日常体育锻炼成绩的评定结果应严格履行公示制度。
(3)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项目设置: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设置三大类项目,考生在三大类项目中选择三项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A、男生考试内容:
第一类项目:1000米(必考)
第二类项目:坐位体前屈或原地双手投掷实心球(选考一项)
第三类项目:立定跳远或50米跑(选考一项)
B、女生考试内容:
第一类项目:800米(必考)
第二类项目:坐位体前屈或1分钟仰卧起坐(选考一项)第三类项目:立定跳远或50米跑(选考一项)
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总分为30分,单项满分为1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制定我市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评分标准(见附表2)。
三县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亦应设立男女生各三类项目,必考项目与市区相同,两个选考项目由各县确定。选考项目应列出若干个,学生可从中选择一项或两项。
5、“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的规定:
⑴为了减轻考生的负担,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2012年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与“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合并进行。拟报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须填写《2012年体育考试(特长生)申请表》和《2012年体育考试(特长生)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报)。
⑵“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男、女生同为立定跳远、50米跑、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三项;选考项目:男生须从坐位体前屈或原地双手投掷实心球(选考一项)、女生须从坐位体前屈或1分钟仰卧起坐(选考一项)。选考项目测试成绩只计入“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总分,不计入“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成绩总分。
⑶体育特长生只进行一次测试,必考项目测试成绩同时适用于“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和 “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选考项目测试成绩只进行“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评分,不进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评分。
⑷“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评分与其他考生一样评分,按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评定,其中50米和立定跳远两个项目以成绩最好的一个项目作为考生的“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成绩进行评定;体育特长生的“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评分,另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附件3)。
⑸体育特长生采用“两考并一考”方式进行,即“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与“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在体育考试期间集中某一时段单独编组进行。
⑹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分数线(或合格线),将根据市区各普高体育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另行文通知)
6、特殊考生的考试规定:
凡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或因伤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生,可免考体育。凡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中长跑项目考试的学生,可予以必考项目免考。
⑴对因肢残(须有残疾证)免考体育的学生,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30分评定。
⑵对因伤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21分评定。
⑶对因体弱、伤病、心脏病或特异体质不宜参加中长跑的考生,可申请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单项免考,其免考项目成绩按7分评定。
⑷凡免考体育考生,应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学生须填写《2012年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2012年免予体育考试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报),详细注明原因。肢残学生出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伤病学生出示医院(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班主任和任教体育教师核实签字,由体育教研组汇总后送学校审批,在校内公示。免考申请表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免考材料进入升学档案。已被批准免考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必考项目免考学生须填写《2012年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考申请表》和《2012年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考统计表》(各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上报),出示医院(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申请手续同上。已被批准免考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必考项目考试。
(二) 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五、“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纪律和社会监督
(一) 考试纪律:
1、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凭证入场。
2、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须知》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裁判及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相关体育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3、“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遵守《裁判员及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串岗、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立即将其撤离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市教育局将向本人及其单位下发“体育考试违规违纪通知书”,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当年晋职、评优和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各考点设考试纪律执行记录。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违规违纪事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市体育考试领导组。
(二) 社会监督:
1、组建由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初中毕业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社会监督组,接受社会监督。
2、在“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考试工作宣传栏和考生成绩公告栏、社会监督曝光栏。公开考试规程、评分标准和考场纪律及违纪处理等情况。
六、安全工作:
1、学校要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习本《实施方案》及《考生须知》,要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等方面的教育。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和联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考试纪律和秩序以及学生的安全。
2、学校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严格审核学生的体检结果,特别要重视对考生心肺等内脏器官功能的反复检查,参加“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的学生心肺等内脏器官功能必须健康正常,无先天病患,无后天伤疾。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确实不宜参加中长跑的学生要通知家长劝其免考,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3、在“初中升学毕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考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考生必须听从医嘱,服从安排;各校要教育学生和家长,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努力工作,确保本次体育考试安全、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4、考生在考试前须做必要的准备活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触碰体育器材和考试用具,否则后果自负。
5、所有考务人员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合理使用和管理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市和各县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并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解释并处理未尽事宜。
各县教育局于3月31日前将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附件1:2012年芜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试行)
附件2、2012年芜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3: 2012年芜湖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评分表(试行)
 

 


 
附件2:
2012年芜湖市初中学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评分表

一、男生评分标准
单项
得分 1000米
(分、秒) 立定跳远
(米) 50米跑(秒) 掷实心球(米) 坐位体前屈
(厘米)
10 4'15" 2.17 8"3 7.4 9.0
9 4'25" 2.12 8"4 6.9 7.4
8 4'35" 2.05 8"5 6.5 5.9
7 4'45" 1.97 8"7 5.9 3.8
6 4'55" 1.87 8"8 5.3 1.7
5 5'05" 1.83 8"9 5.0 1.0
4 5'15" 1.79 9"0 4.6 0.1
3 5'20" 1.76 9"1 4.2 -1.0
2 5'23" 1.74 9"2 3.6 -2.3
1 5'25" 1.73 9"3 3.0 -3.6
0 5'26"
及以下 1.72
及以下 9"4
及以下 2.9
及以下 -3.7
及以下

二、女生评分标准
单项得分 800米
(分、秒) 立定跳远(米) 50米跑
(秒) 仰卧起坐
(次\分钟) 坐位体前屈
(厘米)
10 4'03" 1.7 9"0 35 9.7
9 4'08" 1.65 9"1 33 8.2
8 4'17" 1.59 9"2 30 6.7
7 4'27" 1.52 9"4 28 4.7
6 4'37" 1.44 9"5 25 2.7
5 4'47" 1.41 9"6 24 2.1
4 4'55" 1.38 9"8 23 1.3
3 4'57" 1.36 10"0 21 0.4
2 4'59" 1.34 10"3 20 -0.8
1 5'00" 1.33 10"5 18 -1.9
0 5'01"
及以下 1.32
及以下 10"6
及以下 17
及以下 -2.0
及以下
说明:1、本评分标准表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制定,今后中考体育统一考试评分标准将酌情调整,逐步提高。
      2、2012年坐位体前屈标准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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